违反安全生产法 曹操出行被重庆交通局通报

  • 发表于: 2020-11-17 11:46: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11月12日,重庆市交通局发布了消息称,曹操出行违反安全生产法,(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开出网约车平台首张罚单。

11月9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龙头寺大队对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下称曹操出行)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曹操出行多次被乘客投诉举报,反映公司驾驶员存在绕道、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市纪委高度重视,对部分投诉案件作出转办。对此,(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高度重视,对曹操出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通过查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订单信息等相关资料,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四)项规定。随后,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约谈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限期整改。

曹操出行负责人表示,将从企业规范安全培训教育、完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完善投诉处置责任认定、明确违规登记处罚标准、完善违规驾驶员教育管理台账等五个方面认真进行整改。今后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等相关规定,规范经营,稳步发展。

曹操出行官网显示,曹操出行是由世界500强车企吉利集团布局“新能源汽车共享生态”的战略性投资业务,秉持“低碳致尚、服务至上”的核心价值观,将全球领先的互联网、车联网、自动驾驶技术以及新能源科技,创新应用于共享出行领域,致力于为用户创造和提供一站式的健康、低碳、共享出行生活方式。平台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1.43%。

据新京报报道,11月13日,曹操出行董事长刘金良介绍,“曹操出行B轮融资计划在疫情以后重启,瑞银将协助完成接下来的大笔融资,并将帮助我们走向资本市场。具体IPO计划要视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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