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文明执法——桂林交警柔性执法新举措

  • 发表于: 2022-04-13 09:38:50 来源:广西日报

“穿黑色马甲的小姐姐,请您戴上头盔”“这位带小朋友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这里不能逆行”……近日,不少桂林市民在街头听到了巡逻女交警类似的劝导声。记者了解到,从4月1日开始,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以女警(辅警)街头巡逻喊话的方式,劝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桂林交警安排女警上路巡逻喊话,劝阻交通违法行为,一方面可以及时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交通管控能力,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路面见警率,增加群众的出行安全感。这种温柔喊话的人性化执法方式,让交警执法更有热度、更显温情,一经推出,就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

通过网络搜索我们可以发现,不单是桂林,全国很多地方近期都采取了类似的执法方式,这是公安交管部门改进交警执法管理,深化执法为民,坚持宽严相济,规范文明执法的一项新尝试、新举措。

面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其最终目的是营造一个规范有秩的交通环境。柔性执法相比以往冷冰冰的“一罚了之”,多了一些“管理服务”的内涵,彰显了城市管理以人为本的理念,可以缓和执法机关和执法相对人的关系,让当事人在感受公共规则温度、接受处理意见的同时,能更好地提升对公共规则的认同。就像有网友所说的,“面对这么温柔的交警姐姐,都不好意思再违法了”。

当然,我们必须厘清一点,柔性执法并不意味着对违法行为网开一面,核心还是在于维护法律法规。因此,执法在讲究人性化的基础上,仍然需要体现法律的刚性。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破坏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该下重拳处理的还得下重拳。既要有“菩萨心肠”,也要有“金刚手段”,刚柔并济,才能更好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柔性执法赋予巡逻交警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规范“柔性”的边界不容忽视。面对交通违法行为时,哪些是可以只喊话纠正的,哪些是必须严格查处的,交管部门必须有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与约束,确保执法合法、科学、公平、公正,这是执法的应有之义,也是执法能够达到目的的关键。(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