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动态: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观摩现场会在遵义举行

  • 发表于: 2023-04-08 18:08:29 来源:天眼新闻

4月7日,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观摩现场会在遵义举行,会议分析研判了当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推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隐患治理、联动协作等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以大数据为支撑的高速公路新型管理模式和“一路三方”联勤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资料图】

2023年一季度,全省高速公路在人流物流车流增长压力大的情况下,未发生3人以上事故,事故三项指标均呈下降趋势。

“筑网行动”再深化,大力推进联动共治

会议要求,各地要不断建立健全协同共治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形成社会化综合治理合力,提醒好、监督好、管理好沿线村民,从源头上化解行人进入高速风险隐患。

在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各地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努力构建协同共治机制,明确属地道交办、应急办、沿线乡镇政府、村居两委、高速公路一路三方等各方职责,整合多方力量,形成战斗合力,摆脱高速交警“单打独斗”的困难局面,从制度上确保行人治理相关工作有序运转。

在筑牢“五网”上下功夫。要全面推动精准查网,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路段以及具体点位,做到精准补网、精准建网,尤其是要对研判出的重点路段制定“一路一方案”做到强网、护网,确保有效预防行人随意穿行、翻越护栏和上路候车等违法行为。要注重路巡与网巡相结合,发挥指尖巡查优势,增强网巡密度,补位路巡真空,同时在路巡中坚持“眼勤、嘴勤”,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劝阻一起,切实做到精准管控。

在疏堵结合上下功夫。“筑网”的同时,要切实解决群众出行困难实际问题,及时组织清理涵洞、开辟农耕小便道等,引导群众通过涵洞、桥下等安全穿过高速公路。针对群众合理性需求,组织多方商议制定解决措施,最大化进行疏导,达到根治效果。

在科技应用上下功夫。在分析汇总辖区行人易进入高速公路的点段信息基础上,积极推动道路经营单位新建专门的行人管理高清监控设备,实现对重点路段24小时远程巡查,有效清理监管盲区,确保及时发现行人和留存相关证据,为行人管理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联动协作”再细化,不断固化经验做法

2022年11月,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联合制定印发了《贵州省道路交通“一路三方”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组织机构、议事规则,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2023年以来,省际间联动协作工作也日趋完善,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黔湘、黔滇联动协作会,并到重庆总队就省际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联动协作工作进行了交流;与湖南、云南、重庆等地签订了《省际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警务协作机制》。

公安部交管局在《关于各地组织开展2023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中专门指出,“贵州、湖南、云南总队召开联席会议,构建高速公路‘警务联合、应急联处、平安联创’工作格局,联合防范严防交界区域安全风险”,对加强警务协作取得的成效予以高度肯定。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不断完善强化“联动协作”机制,固化经验做法,助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建立完善市际层面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联动协作机制。一是各地要参照《贵州省道路交通“一路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辖区高速公路“一路三方”联动协作机制,健全恶劣天气、节假日、危化品等交通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二是省内相邻市州要建立联动协作管控机制。畅通信息联络渠道、信息联络员制度,在信息交流、勤务部署、处突维稳、事故调查等工作中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协作联动。三是要建立完善省际相邻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协作机制。市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比照总队与邻省区市签订的《省际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警务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并指导相邻大(中)队开展协作配合、互融共通,携手打造“信息互通、资源互享、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探索建立高地联动协作机制。要积极对接辖区属地交通管理部门,探索建立高地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高地交警“一盘棋”的联勤联动效应,形成组织科学、有机协调、快速反应的工作格局,实现双方交通管理工作相互推进,最大限度做好疏导、分流、管控工作,形成高地联合处置合力。

“立体防控”再强化,及时消除违法隐患

要严管入口,建立风险防控合作机制,积极探索信息互通、勤务联动、重点车辆管控等工作机制,织密环黔省际防控圈,实现“触网—预警—提示—干预”闭环管控机制。

要健全完善“定点与巡逻结合、线上与线下互补”的日常管控模式,落实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常态化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精准掌握辖区不同路段、不同时段机动车流量特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警情的类型、数量及时空分布,针对性落实联勤联动机制,动态调整勤务部署。

要严格收费站出入口管理,强化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的检查、提示、预警,及时消除、纠正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要深度应用“恶劣天气智慧管控系统”,提升处置效能。2022年,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4处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布建了“恶劣天气智慧管控系统”,并联合省气象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制定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整治提升协作机制的通知》;今年,将推动7处高影响路段的点位建设,以后将不断补点完善。

要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勤指协调机制,强化区域协同、高地联勤。落实执法站分级分类查控机制,充分发挥缉查布控系统和执法站的协同联动,实现“一处发现、两地通报、多点查缉”,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实施布控拦截、精准打击,形成区域整治合力。

“隐患整治”再谋划,健全完善治理体系

隐患不除,事故不止。道路交通安全是民生工程、系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地要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安全防范与治理工作。

要推动高速公路“一路三方”常态化研判会商,联合开展危险路段排查,重点排查急弯陡坡、长大下坡、临水临崖、迎面相撞事故多发和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的突出隐患并建设隐患排查台账。

要按照一路一方案、一段一方案的原则,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形成整改建议并函告业主单位,推进隐患整改治理,对不能及时整治的安全隐患,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督促整治。对重点隐患、重大风险、重点区域实行分级分类挂牌督办、挂账整改,实现“发生一起事故,歼灭一类隐患,完善一批制度”。

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打通交通堵点,治理秩序乱点,扫除事故黑点,完善大流量应对、恶劣天气管控、突发事件处置等措施,确保实现“两个下降、两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全力以赴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奋力推进高速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自己的力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潘树涛

编辑 吴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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