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控股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涉完工时间条款等

  • 发表于: 2021-07-14 15:37:03 来源:资本邦

7月14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润邦股份(002483.SZ)控股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近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德国Koch Solutions GMBH (“德国Koch公司”或“承包商”)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National Center of Meteorology(NCM)(即阿联酋国家气象局,“NCM”或“客户”)在阿布扎比签订了《设备供货、建造与调试合同》。

根据合同,德国Koch公司将为NCM提供三套散料搬运设备系统及现场的安装调试服务。合同总价约2.42亿欧元(按照2021年7月11日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6682元计算,折合人民币约18.5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1.32%,年均合同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26%。根据相关规定,德国Koch公司此次签署上述销售合同公司无需履行其他内部审批程序。

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承包商将为NCM提供三套散料搬运设备系统。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设计、采购、制造、DAP交付设备系统到客户指定码头,并在客户完成清关和内陆运输后,提供现场总装和调试的服务。

2、合同总价及付款安排:合同价约2.42亿欧元。客户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支付合同价,具体为合同生效后支付30%首付款、设备开始制造时支付30%预付款、设备发货前支付10%进度款、设备发货后见提单支付10%进度款、总装启动时支付15%进度款、以及设备验收通过后支付5%尾款。客户在收到相关发票后45天内,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包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任何发票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同时,作为付款条件之一,承包商将按照合同付款要求开具相对应的预付款保函以及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函,合同总金额的0.843%的质量保函。

3、完工时间条款:三套设备系统的完工时间分别为收到每套设备的首付款之日起的39个月、43个月、47个月。每套设备系统可独立完成验收。

4、延期违约赔偿金条款:若承包商未按照合同要求的完工时间交货,则应按要求向客户支付有关工程的延迟违约赔偿金,所有设备系统的延期罚款应限于合同价格的5%;如果因客户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商有权进行对应时间的延期。

5、设备系统的交付条款为:DAP阿联酋指定目的港交货。

润邦股份表示,通过履行上述合同,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物料搬运装备特别是散料装备市场的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今后进一步拓展相关市场。(黄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