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汽车消费及节能减排 广州拟增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配额

  • 发表于: 2021-12-20 15:27:25 来源:汽车之家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36号)精神,为促进汽车消费和车辆节能减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度中小客车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增加至3.8万个。指标自2022年1月起按月平均分配,单位和个人的配置比例为1:9,具体由市指标管理机构纳入每月增量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单位和个人节能车指标,均纳入次月个人节能车指标进行配置。

以下是公告的详细解读:

一、通告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

答: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36号)精神,促进汽车消费和车辆节能减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增加2022年度中小客车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

二、常规增量指标额度规定是怎样的?

答: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9〕10号),广州市每年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12万个,其中普通车指标6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节能车(指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指标1.2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此外,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车(含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指标直接申领,没有额度和申请资格限制。

三、调整后,2022年增量指标配置额度是多少?

答:2022年节能车增量指标由1.2万个增加至3.8万个,即额外增加2.6万个,全年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增加至14.6万个。

四、2022年节能车增量指标将如何配置?

答:2022年节能车增量指标自2022年1月起按月平均分配,即每月配置约3千个,单位和个人的配置比例为1:9,具体由市指标管理机构纳入每月增量指标配置计划,按月组织实施。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单位和个人节能车指标,均纳入次月个人节能车指标进行配置。

五、节能车、新能源车如何界定?

节能车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产品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与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5%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具体由车辆生产企业提出申请,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会商确认。

新能源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中小客车(含纯电动、插电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标注的进口新能源中小客车。(邢月阳)